葛浩楠
中国上古到清代末年各历史时期使用的文书。其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三个阶段:战国以前属于前期,秦代到南北朝为中期,隋、唐到清代为后期。前期的文书比较简单,中期的各种文书逐渐形成专用的文种名称,各文种也开始有了特定的程式。后期通用文种的载体都已使用纸张,文书处理程序更加严密,各文种的程式也日臻成熟。在此,就文书中下行文的一种——敕,进行研究。
敕,文书名。大致遵循以下的发展历程:始用于汉代,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为敕。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专属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有敕旨敕碟敕书等。明代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画,下之诸司,作为皇帝下达文书。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用敕谕,封赠中下级官员用敕命。清朝沿用明制,然使用范围较广,有敕书和敕命两种,前者指用作指明官员职责范围的训令,后者指作为封赠六品以下的官员和封授有袭次世爵的凭证文件(《中国国史辞典》)
然而,敕往往和敕书发生混淆。所以在详细解读敕的发展历程时,先将敕书的含义交代清楚。据《中国国史辞典》称,敕书:也称敕谕。属于敕的一种,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唐代有论事敕书,宋代皇帝赐少轻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官员均用敕书。明代皇帝对臣工有训示时所用的敕书称为敕谕。清代使用范围较广,作为皇帝封授地方职官的凭证文件。
由此可见,敕涵盖了敕书,敕书只是敕的一种表现形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那么下面就以汉代到唐代为例,阐述敕的具体发展过程。
根据“敕,诫也。臿地曰敕。从攴,束声(《说文》)。”“余每读虞书,至于君臣相敕。(《乐书》)”可以推论出敕最原始的意思是告诫。所以当敕作为一种文书形式出现时,是为警诫臣属,使其不敢怠慢政务而发布的文书。
然而与诏书专由皇帝使用不同,在两汉时期凡尊长告诫后辈或下属都可称敕。
如《汉书•成帝纪》记载,成帝曾要求“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可见官长可以敕成其下属。又如《三国志》卷七记载,曹操出征陶谦前,敕其家人说:“我若不还,往依孟卓。”这是尊长对家里子弟的诫敕。
而作为皇帝命令的敕,其文体的成熟始于汉初,即王言“匹品”之一,是专用来警敕、告戒州郡部将的文书。据蔡邕《独断》记载:“戒书,戒敕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诏敕某官,是为戒敕也。”刘勰分析汉代王言各自的功能时,也云“敕戒州部”。可知敕作为王言,有其特定的使用对象。
据刘乃和《晋书辞典》中称,敕:古时自上告下之词,汉魏时凡尊长告诫后辈或下属皆称敕,南北朝后指皇帝的诏书。“及魏武为丞相,又辟为文学掾,敕行者曰‘若复盘桓,便收之。’帝惧而就职。《宣帝纪》”所以,直到南北朝后,敕才成为皇帝专用的公牍文体。
较之汉魏,唐时敕的使用逐渐严格起来,使用场合也开始增多,如《新唐书•百官志一》记载:“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新唐书•百官志二》曰:“王言之制有七……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唐代的敕,分为发敕、敕旨、论事敕及敕牒 4种。官府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等重要事情用发敕,又称发日敕,由皇帝亲笔填写日期;因官僚奏请而颁发的皇帝命令称敕旨;皇帝训诫百官用论事敕;由尚书省粘连牒文发出的敕书称为敕牒。而且唐朝在使用敕书时有一定的仪式,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不得称敕”。宋代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记载:“唐时,政事堂在门下省,而除拟百官,必中书令宣,侍郎奉,舍人行进,入画敕字,此所以为敕也。然后政事堂出牒布于外,所以云牒奉敕云云也。”此后历朝大致沿用唐时制度,略有变化。
根据以上敕的发展变化来看,敕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而敕的使用者逐渐限制在皇帝一人,敕的适用人群也从宗族中的子辈到下属官员。因而可以简单地说,敕,经历了一个由平民化到官方化,皇权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