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慧
摘要: 明朝永乐时期虽然一直在内阁的正式建立时间的问题上有所争议,可是学者们却无法否认,明永乐时期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是内阁正式建立的萌芽时期。而明正统时期,则是明朝内阁变化的一个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内阁的政治和组织形式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从而影响了内阁阁臣的职能变化。为了正确分辨内阁阁臣的主要工作职能,从而明确内阁的真实性质并且了解其对时代的影响,所以需要对此进行理解和剖析。
关键词: 工作职能 内阁 永乐 正统 性质影响
一、探究主要职能的变化
在明朝内阁存在的漫长历史当中,为史学界公认并且有据可依的内阁的职权范围大致围绕着草拟诏敕、献替可否、票拟批答以及一些其他政治性较弱方面的基础职能展开。这种说法当然不是随口的空谈,它来自于《明史·卷七十二》中关于内阁的一段说法:“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①,这一句话简要剖析了内阁的重要职能,为后世的了解开辟了道路。
从中央的政治体制上看,由于内阁早期并不是一个正式的独立朝廷机构,它最早属于翰林院的一部分——“内阁固翰林职也”②。在这种条件限制下,当我们开始找寻明代永乐时期阁臣工作职能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永乐时期内阁阁臣工作职能是简单的,在职能的数量上也十分的少。然而与之相对应的,到了明英宗的正统时期,内阁的组织机构、权限、地位等方面基本完备,尤其重要的是,内阁甚至在此时业已成为明代行政事务的办事办公的政治中心。在内阁地位的提升下,与之对抗所产生的的政治斗争不断,争斗促使进步,它使阁臣的工作权限有了更加深刻的发展。
(一)草拟诏敕
从草拟诏敕开始,在《明史》中有这样的记载:“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入直文渊阁,参预机务,然其时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皆不得相关白。”③这一处很明确的告诉我们,此时内阁只是作为一个辅助机构,其中的内阁官员并没有任何裁决政务的权力,都只是帮助成祖草拟诏敕的类似于书办秘书的工作人员,也就是继承了太祖时期类似于殿阁大学士类型的职位。此时内阁阁臣尽管没有决策权,但是却拥有隐藏在草拟文书中的另外一项权力,那就是封驳权,简而言之,阁臣觉得皇帝下的诏书不当,可以退还给皇帝。这种行为也会被学者单独提出,作为内阁的主要职能之一。它在唐朝就有记载,而在明代的历史上发挥到了极点,由于皇帝无法越过这种制度来随意下达命令,减少了皇帝不当和错误的行为,因而无形之中它让内阁的阁臣的地位有所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帝的行为。可我之所以不将它单独陈列出来是因为,首先我觉得这是依附于草拟诏敕之内的行为,其次这种行为发生的次数和成功的次数屈指可数,比较少见,难以单独列出,最后就是与其说这是一种主要职能,不如说这是内阁阁臣的一项权力,他们可以做,但不到万不得已不做的,不能算作职能,算作职能是放大了它的作用。比如在永乐时期,成祖手握大权,内阁地位低下,封驳权难以真正的发挥它的作用。而在正统时期,内阁阁臣在三杨死后先后生病去世,新成员资历又太浅并未做出过真正有意义的封驳行为。况且封驳就是直接否决皇帝的意见,这种会触怒统治者的行为,危险系数很高,所以在这里就不再赘言。
(二)献替可否
这一点明确体现在《明史·卷七十二》中“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同①处。皇帝为了减少自己繁复的工作,使自己的决策更加正确,成祖更多的会与内阁的阁臣商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也是永乐时期内阁阁臣的重要存在意义。这也就是说,内阁阁臣可以通过献替的方式来参预机务。这种职能存在的意义在于皇帝能够听取有识之士的意见,随时修正决策。
但是,我们要明确一点,永乐时期的献替形式十分局限,几乎都是用揭帖密奏的方式:写密书上呈,面见皇帝商议,时间却不过数刻。而且这种形式的献替明显带有秘书辅助决策的性质,阁臣的建议不过是有能够被采纳的可行性罢了,所引发的也只不过是间接的决策,更重要的是,皇帝见不见你,完全由他做主,你不可能去强迫皇帝听你的意见,因此全凭皇帝喜好。至于奉陈规诲也只是他们处理上下级所恪守的政务准则和心态而已,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何况在上级面前他们能做的、做的最多的就是服从。
到了明英宗的时期,大抵上当面献替的方式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很普遍的形式了。内阁阁臣始终在皇宫内部当值,想陈述建议不受时间地点的束缚,而皇帝也可以随时召见阁臣,对重大事务进行讨论,这本身对于有助于国家事务的高效率解决,但是明英宗却不再进行这种常规形式的面议活动,这也是跟正统时期英宗对于政事不勤,且宠信奸佞的宦官有直接的联系。
(三)票拟批答
票拟批答,也就是说当来自全国的各种不同方面政事的奏章时,内阁的阁臣先拿去批阅,并将建议抄在纸上,再粘到奏章旁边,最后上呈给皇帝审阅,辅助皇帝批改。票拟的形式最早开始于明仁宗时期,“宣德时始令内阁杨士奇辈及尚书兼詹事蹇义、夏元吉,于凡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书面以进,谓之条旨。”④,跟明成祖没什么关系。
但直到英宗时期,在当时太后的支持下,该制度开始真正属于内阁。然而票拟对内阁的众臣来说,无疑是一种来自权力的诱惑,票拟批答会被皇帝非常重视,在一些不太重要的问题上甚至有可能被直接采纳。在这种情况下内阁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逐渐衍生出了首辅制度,票拟在其后很长一段时期由首辅执笔,其他阁臣没有办法参与,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要再次强调,最终的裁决还是取决于皇帝,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不过是由于内阁影响力的扩大罢了,换言之首辅类似于现在的政府机关的秘书长或者办公室主任,地位已经比较高了,其中重要的文件由他亲自主笔,然而他还是没有办法去直接使内容执行。我们一般谈起票拟,一般后面跟的不是批答,而是批红。当时皇帝因政事繁忙,会将票拟后的奏章交由太监去进行誊写披红,所用的为朱笔,披红也由此得名。英宗时期,宦官集团正是由于司礼监的批红权才开始有权力正式对抗文官集团。虽然票拟有种种因素的限制,也产生了来自不同集团的权利纠纷,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这项职权充分发挥了内阁的政治力量,内阁阁臣的才华也得以释放,票拟权对于内阁的意义十分重要。
二、追究原因,了解变化
从这些主要职能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在永乐到正统阶段,内阁在其发展完善中组织形式完善,权力扩大且地位增强:它独立成为一个自由政府机构,摆脱翰林院的束缚,同时也具有直接评议政事协商六部的机会,同样的在此之前阁臣官衔通过宣宗的改革有所提高,地位上升,内阁成为了可以汇集众臣之地。虽然在一些主要职能上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可是我们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正统时期阁臣的权力绝对是有所增长的,之所以有些只能没有去执行,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权力,只是因为他们不去做(不包含贬义),这跟当时的背景有着种种的联系。那么,经过两段时期我们发现的这些变化的内部的根本不同是什么呢?
内阁的种种身份提高了,这种变化来源于决策的不同,决策者是皇帝,就是说皇帝开放了内阁的权限。那就是说对比之下,成祖与英宗的选择不同了。那么这种不同的根本之处是什么?是这段时间内皇帝及其意志和处境发生了变化。
首先,要追究原因先最表面的问题入手,那就是这段时间内皇帝及其意志和处境发生了什么变化,那么我们就应该从追本溯源。
明朝实行的是封建专制制度,所依据的是皇权至上的观点。内阁从一开始的出现追根溯源是由于丞相制度的废除。丞相制度为什么被废除?因为这个职位阻碍了皇帝的独裁统治,因为皇帝认为这个职位权力太高,会威胁自己的地位。所以当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的时候,他想要预先压制好这些人的地位,因此最初的殿阁大学士实在是没什么权力,也没什么发挥余地,就只能做个比较形式上的顾问,提提意见,给皇帝的旨意润色修饰一下。
建文帝的时候,除了在其中人数的变化,名称的变化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到我们关注的永乐时期,成祖朱棣说实话属于篡权夺位,他为了不在历史上留下污点,为了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他的很多政治上的制度,包括政府的组织形式,都几乎完全照着太祖的来,因而到了内阁的萌芽建立时期,朱棣的最大贡献是把人圈了出来,给了他们一个比较独立的组织形式即日后内阁的雏形,在内容上权力上实在是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内阁一直是在皇权威慑力之下的。而仁宣皇帝对内阁的改造大多是优化了流程,然后出于仁宗的情谊,提高了当时在内阁中的一些官员的官衔,使他们身兼数职。到了正统时期,这种绝对权威的压制有了一些变化。第一,内阁再怎么样,它的辅助性还是比较特殊的,对皇帝或多或少有点作用,尽管关系比较紧张,也不可能一味地进行压制和放弃使用。第二,太皇太后张氏眼光卓著,看到了内阁之中三杨杰出的政治才能,开始将政事委任到三杨所在的内阁,出现了票拟权。内阁的权力在此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第三,是比较直接的原因,明英宗跟之前明朝的诸位皇帝不一样,他之前的皇帝都可以称得上是贤能的皇帝,太祖和成祖更是雄才伟略,根本用不太上内阁为之出谋划策。而英宗继位时年仅九岁,有太皇太后张氏和三杨为其打理政事,然而这些人之后却相继逝世,无人对其进行管制,于是亲政后偏信身边的宦官王振,从此懒于朝政。出于他对待朝政的态度,他需要一个能为他打点一切政务的机构,让他自己更加轻松,于是给与了内阁阁臣(主要是首辅)票拟权。虽然此时宦官的势力始终在限制内阁的权力(尤其是批红权),但内阁还是在这种限制中艰难发展。
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正如前文中一再强调的,内阁再怎么拥有参与权和辅助力,真正重要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依旧牢牢掌握在皇帝的手上,而他们也更没有真正的立法权、任免权等一系列实权,所有事务最终还是皇帝说了算。再说的明白一些就是,内阁对皇权有着极其强烈的附属性和依赖性,在君权面前,他们是被动的。占有统治地位的皇帝一旦不信任他们,想要打压他们的时候,他们只能处于被动的境地来努力脱困,迎合皇帝的要求去调整和改变以稳固地位。
另外也可以看出,内阁的地位实际上是十分尴尬的。它不属于权力机构,因为它没有决策权和直接执行权,又由于它直接依附于皇帝,因而缺少来自政治行政机构的保障。在其依附性的影响下,它又受到政治制度的制约。如果阁臣想要有所作为,那么他只能借助其他的庞大势力,比如说文官集团或者说宦官集团,因为他想要借助自己的地位和力量去完成一些本应该完成的事,在他的职责上是不正当的,即进入了辅助者不是直接实行者,不能去直接跳过决策者完成事务的及其不利的处境之中。即使是宦官,他们也可以通过获得宠信,得到皇帝委任,掌握军政大权,从而有“合法的”权力保障。而阁臣没有合法的自我权力,没有自我保护和维持秩序的合理方式,没有正常的制度保护,与皇帝的关系还不如皇帝身边的宦官亲近所以,实际上阁臣甚至说内阁一直处于一个相当不稳定的状态中,非常具有挑战性又非常危险。
那么,既然内阁的权力无法摆脱皇权,行动如履薄冰,并且只能更加烘托和补充皇权,所以他们也只能是听从者和执行者。皇帝任其发展,因为内阁没有最终威胁力。这也是内阁权力在永乐到英宗的时期,甚至到明朝后期始终提高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
①选自(清)张廷玉等人《明史》,取自卷七十二的职官一,竖版,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1974.04),第1732页。
②选自(清)张廷玉等人《明史》,卷七十三的职官二,竖版,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1974.04),第1787页。
③选自(清)张廷玉等人《明史》,卷七十二的职官一,竖版,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1974.04),第1734页。
④选自黄佐《翰林记》,卷二《传旨调旨》,竖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页
⑤选自杨锋《秘书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1.08),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