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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果
【秘书史】唐代的翰林学士形成及其发展

                                                                                             褚亚茹                
摘要:唐代的翰林学士源于汉代的招待,是封建皇权和相权斗争的必然产物。作为皇帝的高级秘书和私人顾问,唐代的翰林学士的甄选有特殊的素质要求,他们位高权重,唐代的翰林学士作为一种重要官职,《新唐书· 百官志》将其列于宰相之次,百官之上,的位置当时的人称之为“内相”,它在唐朝的政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后代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对封建文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唐代;翰林学士;形成;发展

      翰林学士的来源:
      唐代翰林院是中国唐代开始设立的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机构。初唐玄宗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后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为待诏。“待诏”一词西汉就已经出现,指各类才技应诏,未有正官,需待皇帝诏命者。《汉书 哀帝记》:“(建平二年)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譏。”注引应勋曰:“诸以材技征诏,未有正官,故曰待诏”,这是关于汉代待诏较完整的解释。汉代的待诏名目繁多,有待诏公车,待诏黄门,待诏金马门等。直至唐代变为翰林院。
      取代中书舍人,制度化发展:
      唐初期起草诏制本是中书舍人的专职,但唐玄宗感到中书舍人草拟诏制的制度难以保守机密和应付急需,乃一度挑选擅长文学的亲信官员充翰林院待诏 ,以备起草急诏( 兼撰拟诗文 ) 。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林学士院,专供草拟诏制者居住,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秩品。初置时并无员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
      作为皇帝的高级秘书,地位日益重要:
      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玄宗“始以翰林供奉改为学士。由是,别建学士院,俾掌内制,......而集贤所掌,由是罢息”。学士属于皇帝的私臣,直接向皇帝负责。翰林学士的设置人数,据李肇《翰林志》载:“学士无定员。”翰林学士既然不是官职,所以没有定额,但学士取代中书舍人人内廷草诏,所以可能依中书舍人例设置六人。。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皆曾供职于翰林学士院。“安史之乱”后,战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发重要,不但在草诏方面分割中书舍人之权,且在得参谋议论方面分割宰相之权。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随着时光推移,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工日趋明确。学士负责起草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内制;而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称外制。二者并称两制,而内制重于外制。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系的作用 ,在政治上有很大影响 。
      据韦执谊《翰林院》记载,翰林院所在“左接寝殿,又瞻彤楼,晨趋锁闼,夕宿严卫,密之至也”。现在考古发掘也证实,翰林院有一道小门(翰林院)与大明宫相通,直达大明宫最大的宫殿-麟德店,而麟德店是当时宫内宴会、使臣来朝、宰相奏事及大内设道场的地方,翰林院位置的重要机密,由此可见一斑。翰林学士身处宫中,接近皇上,是唐代文士参与政治的最高层次,草拟制诏与顾问参议是其两项基本职能,“在中国封建社会,制诏出令是中共决策的最主要的环节,因此掌握了草诏权,就意味着能进入决策中心”所以,草诏职能让翰林学士介入国家机密大事的策划谋议,首先获悉皇帝的旨意;而充当皇帝的参谋顾问,对重大事宜提出建议,有利于翰林学士积极表达个人观点,从而对皇帝的最终决策产生影响,进一步跃居唐代的政治生活的核心层。
      至唐宪宗时,又置翰林承制学士一员,由“年深德重者”担任,“位在诸学士上.....凡大誥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专受专对,他人无得而参”尤其是中唐以后,翰林学士在朝廷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至号“内相”被认为是“天子私人”。因此,在唐后期宦官势力膨胀的情况下,皇帝时常依靠他们来对付宦官。如顺宗时委任翰林学士王叔文主持“永贞革新”,谋夺宦官兵权,大阉俱文珍扼杀这次革新的第一个措施便是削去王叔文学士之职,使王叔文无由“入内商量公事”。文宗时,翰林学士李训,在皇帝支持下策划欲尽诛宦官。由此可见,翰林学士在唐后期各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所以最为仕途中人所羡慕。以陆贽为例,史称“始,贽人翰林,年尚少,以材幸。天子常以辈行呼而不名,在奉天,朝夕进见,然小心精洁,未尝有过。由是帝亲倚,至结衣衣之,同类莫敢望皇帝对翰林学士的依赖由此可见。从中也可以看出翰林学士在唐代的崇高的政治地位。
      翰林学士选拔严格,与科举制度密切相关:
      翰林院的出现也科举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发轫于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是教育制度和选举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是通过考试以选拔官员,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并促进社会成员规范化地垂直流动。此制尽管有其种种欠缺与不足,而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却不失为一项较为公正的选材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用人制度上的血缘、地缘局限,确立了以文化为本位的标准,成为与社会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金本位并行的另一标准。科举制度给无数栖身社会下层的民间士子带来了出头的希望,为其扶摇直上提供了可靠的阶梯。诸多寒士终日苦读,以期博得金榜题名。历代王朝统治者则藉此网罗到大批知识精英,既提高了统治效能,巩固了统治,也消弭了民间可能孕育的躁动与不满,在延长王朝寿命,缓解统治危机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在科举制的发展过程中,翰林院逐渐成为文化层次最高的官僚机构。自唐代创翰林学士草诏并应奉文字之责后,靠科举而晋身者的比例逐渐增加。由于长期施行科举制度,中国历史上形成了不少学术世家。而翰林院制度的完善,使学术世家无论从层次还是规模,都比以前任何朝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出现了大量“翰林世家”。科举制度与翰林院制度其初始目的,就是最高统治者借其获得知识翘楚所提供的智力支持,而其发展脉络则显示出双方在互动过程中一直在探索实现二者结盟的最佳途径。但令人遗憾的是,此后二者的关系却一直向着法统日隆而道统日损的方向发展。士人逐步将所有权力与尊严奉献给最高统治者,而作为知识界的幸运儿的翰林群体和功名获得者以牺牲自身尊严的方式换得剥夺其他人尊严的权力,如法炮制,逐层效仿,使得社会底层成员几乎丧失了一切尊严和权力,挣扎于水深火热之中。君臣关系从汉唐之坐而论道,经宋代之立而听命,发展为明清之跪而请旨,尊卑关系绝对而僵硬。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民主精华被不断荡涤,迫使亿万苍生不得不匍匐于专制强权的脚下。在此过程中,翰林院与翰林群体一直起着决定性作用。
      翰林院的形成对封建文化的影响:
      无论其身份是“天子私人”还是朝廷命官,也无论其职能是参与政事为主还是掌管文辞为主,对于中国古代的翰林来说,有一点士千古不变的,即充担者是精通史诗的读书之士,特别是明清以后,基本上都是进士高科之人,亦是当时知识阶层中的精英。为熟人知晓的历代名流如唐朝的李白,杜甫,宋朝的苏轼,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明初的宋濂,方孝孺,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这种构成,决定了翰林群体势必对封建文化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作为执掌文化的专官,翰林首先致力于精神文化产品的创造与保存。他们中的多数人不仅通晓经史,而且立德立言,创作出无数优秀的诗赋文章,为古代封建文化的宝库增添了大量的财富。历代翰林还撰写各类书籍典册,直接担当起整理、保存与传承封建文化的责任。唐以后流传至今的大量古代典籍,多数都出自翰林之手。如宋代以“四大书”著称的《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册夫元龟>和《文苑英华》,除了《元龟》外,其余三部都是太宗时由翰林学士李方、扈蒙等主持编纂的。再如明朝修《永乐大典》,清朝修《四库全书》,都由翰林负责,清朝修书的机构四库馆就设在翰林院内,修书期间先后有数以百计的翰林参加《四库全书》的编纂。同时,作为成功地进入中枢机构的士大夫中显达之人,翰林有机会实践儒家的政治理想,以其知识、节操的等影响社会,实现“答则兼济天下”的抱负。从唐末翰林充当反对方镇,打击宦官,巩固统一的重要力量,到宋朝翰林踊跃议论朝政,批评实事,推挤文治历代翰林积极地发挥了他们在当朝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表现的那种以家国为己任、于国事民生不敢忘的忘情,凸显出中国封建知识分子“为天地立心,为民生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独特文化品质,丰富了中国封建文化的精神遗产。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由科举而翰林,由科举而宰臣,这种古代士大夫人生理想的“三部曲”,也对全社会起到了文化示范作用。虽然不同时期的翰林官权利轻重不同,作用大小各异,但翰林的社会地位始终非常优越,,明清人甚至视“点翰林”为人生最荣耀之事。这种社会风气,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不可否认,“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显的政策,是封建王朝借以推动文化进步的一个有力杠杆。
      翰林制度自唐代建立以后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不断推动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文人进士作为皇帝的私人顾问,对皇帝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很大帮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但总体来说,它是积极的,推动了历史不断向前发展。